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1.      背景

1.1 此是中國恒大集團(清盤中)(「中國恒大集團」)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本個人資料收集聲明旨在知會閣下以下事項:

(a) 我方收集閣下個人資料的目的;

(b) 閣下的個人資料可能轉移予何方;及

(c) 閣下可向何方提出個人資料的查閱和更正要求。

1.2 若閣下選擇以訪客身份透過本網站進行註冊或向我方提交資料,即表示閣下同意按照本個人資料收集聲明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

1.3 我方或會透過修改本頁面修訂本個人資料收集聲明。閣下應不時查閱本頁面,以了解我方所作出的任何改動。

1.4 本個人資料收集聲明乃遵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而編製。

1.5 本個人資料收集聲明的最後更新日期為2024年9月24日。

2.      資料使用者

2.1 中國恒大集團(清盤中)為本個人資料收集聲明所收集、使用及處理的個人資料的資料使用者。

2.2 於2024年1月29日,Edward Simon Middleton 及黃詠詩(「清盤人」)獲香港高等法院委任為中國恒大集團的共同及各別清盤人。

2.3 清盤人負責管理中國恒大集團的事務、業務及財產,包括根據本個人資料收集聲明收集、使用及處理個人資料。

3.      收集

3.1 當閣下向本網站提交資料時,我方可能會收集、持有、處理、轉移及使用下列類型的個人資料:

(a) 法定姓名(非強制);

(b) 電郵地址(非強制);

(c) 電話號碼(非強制);

(d) 與中國恒大集團的聯繫(非強制);

(e) 閣下就中國恒大集團事務提供的訊息*;及

(f) 閣下就中國恒大集團事務提供的文件(非強制)。

*強制性個人資料

3.2 若閣下未有向我方提供強制性個人資料,則閣下可能無法透過本網站進行註冊或提交資料,而我方亦可能無法聯絡或回應閣下。

4.      目的

我方可能為以下任何目的而收集、持有、處理、轉移及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

(a) 清盤人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 32 章)及《公司(清盤)規則》(第 32H章)履行其職責,以及根據所有適用法律履行因清盤人的職位及職能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所有其他法定、法律或監管職責;

(b) 遵守並履行任何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所發出的任何命令或指示;

(c) 與閣下及其他相關資料當事人溝通;

(d) 向執法機關、政府部門、監管機構及合適的公職機構提供參考或報告,或回應其請求;

(e) 用於案件管理;

(f) 接收與中國恒大集團有關的資料及文件,以及調查該等事宜;

(g) 提供合理合法的資料予擁有合法權益的各方,包括在所有相關司法管轄區可能進行的法律訴訟過程中或考慮法律訴訟過程中的執法機關、政府部門、監管機構及合適機構;

(h) 防止或偵測犯罪或詐騙;

(i) 建立、行使或維護法律權利,以及提出訴訟或辯護;

(j) 尋求法律、財務、稅務或其他專業建議;

(k) 遵守中國恒大集團須履行的法律責任;

(l) 協助維持透過本網站收集的個人資料的安全、保安及完整性;及

(m) 用於品質及風險管理。

5.      獲准承讓人

5.1 清盤人由安邁顧問有限公司(Alvarez & Marsal Asia Limited) (作為資料處理者) 支援其履行有關中國恒大集團的所有其他法定、法律或監管職責。

5.2 我方或會將閣下的個人資料轉移至(香港境內或境外):

(a) Alvarez & Marsal Asia Limited(「A&MA」)、A&MA 所有附屬公司、A&MA 所有控股公司以及所有該等控股公司的所有附屬公司(統稱 「Alvarez & Marsal」),以及 Alvarez & Marsal 的所有行政人員及僱員;

(b) 任何由 Alvarez & Marsal 控制的其他商業實體,以及其行政人員及僱員;

(c) 清盤人或 Alvarez & Marsal 就其業務所委聘的任何代理或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例如:

(i) 行政服務供應商,包括人力資源、薪資、郵件或快遞服務,或辦公室及商業用品;

(ii) 電信、IT、雲端服務及軟體供應商;及

(iii) 網站及數據分析與處理服務商。

(d) 財務、法律、稅務、會計及其他專業顧問;或

(e) 在所有相關司法管轄區可能進行的法律訴訟過程中或考慮法律訴訟過程中的任何執法機關、政府部門、監管機構、合適機構或其他第三方。

(統稱為「獲准承讓人」)。

5.3 獲准承讓人僅可將閣下的個人資料用於上文第4段所述目的,除非作其他用途之前已知會閣下並獲得閣下的同意。

5.4 獲我方轉移閣下的個人資料的若干人士可能位於香港境外,該等地區可能未有與香港大致上相似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律,而此可能意味閣下的個人資料未必得到與香港相同或相若程度的保護。

6.      查閱及更正權

6.1 除非我方獲豁免遵守查閱資料要求,否則閣下有權要求我方提供所持有閣下個人資料的副本。

6.2 在我方履行閣下的查閱資料要求後,閣下有權要求我方對閣下認為不準確的任何個人資料進行必要的更正。若我方認為個人資料準確,而閣下的意見或建議的更正不準確,我方或會拒絕更正個人資料的要求。

6.3 我方保留收取合理費用以處理任何個人資料查閱或更正要求的權利。

7.      聯絡我方

閣下如對本個人資料收集聲明有任何要求或查詢,請電郵至 Infoshareeverest@alvarezandmarsal.com 與中國恒大集團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