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1. 背景
1.1 此乃中国恒大集团(清盘中)(「中国恒大集团」)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旨在知会贵方以下事项:
(a) 我方收集贵方个人资料的目的;
(b) 贵方的个人资料可能转移予何方;及
(c) 贵方可向何方提出个人资料的查阅和更正要求。
1.2 若贵方选择以访客身份透过本网站进行注册或向我方提交资料,即表示贵方同意按照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使用贵方的个人资料。
1.3 我方或会透过修改本页面修订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贵方应不时查阅本页面,以获悉我方所作出的任何改动。
1.4 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乃遵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而编制。
1.5 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的最后更新日期为2024年9月24日。
2. 资料使用者
2.1 中国恒大集团(清盘中)为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所收集、使用及处理的个人资料的资料使用者。
2.2 于2024年1月29日,Edward Simon Middleton 及黄咏诗(「清盘人」)获香港高等法院委任为中国恒大集团的共同及各别清盘人。
2.3 清盘人负责管理中国恒大集团的事务、业务及财产,包括根据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收集、使用及处理个人资料。
3. 收集
3.1 当贵方向本网站提交资料时,我方可能会收集、持有、处理、转移及使用下列类型的个人资料:
(a) 法定姓名(选择性);
(b) 电邮地址(选择性);
(c) 电话号码(选择性);
(d) 与中国恒大集团的联系(选择性);
(e) 贵方就中国恒大集团事务提供的讯息*;及
(f) 贵方就中国恒大集团事务提供的文件(选择性)。
* 强制性个人资料
3.2 若贵方未有向我方提供强制性个人资料,则贵方可能无法透过本网站进行注册或提交资料,而我方亦可能无法与贵方沟通或响应贵方。
4. 目的
我方可能为以下任何目的而收集、持有、处理、转移及使用贵方的个人资料:
(a) 清盘人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 32 章)及《公司(清盘)规则》(第 32H章)履行其职责,以及根据所有适用法律履行因清盘人的职位及职能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其他法定、法律或监管职责;
(b) 遵守并履行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发出的任何命令或指示;
(c) 与贵方及其他相关资料当事人沟通;
(d) 向执法机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及合适的公职机构提供参考或报告,或响应其请求;
(e) 用于案件管理;
(f) 接收与中国恒大集团有关的资料及文件,以及调查该等事宜;
(g) 提供合理合法的资料予拥有合法权益的各方,包括在所有相关司法管辖区可能进行的法律诉讼过程中或考虑法律诉讼过程中的执法机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及合适机构;
(h) 防止或侦测犯罪或诈欺;
(i) 建立、行使或维护法律权利,以及提出诉讼或辩护;
(j) 寻求法律、财务、税务或其他专业建议;
(k) 遵守中国恒大集团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l) 协助维持透过本网站收集的个人资料的安全、保安及完整性;及
(m) 用于质量及风险管理。
5. 获准承让人
5.1 清盘人由安迈顾问有限公司(Alvarez & Marsal Asia Limited) (作为资料处理者) 支持其履行有关中国恒大集团的所有其他法定、法律或监管职责。
5.2 我方或会将贵方的个人资料转移至(香港境内或境外):
(a) Alvarez & Marsal Asia Limited(「A&MA」)、A&MA 所有附属公司、A&MA 所有控股公司以及所有该等控股公司的所有附属公司(统称 「Alvarez & Marsal」),以及 Alvarez & Marsal 的所有行政人员及雇员;
(b) 任何由 Alvarez & Marsal 控制的其他商业实体,以及其行政人员及雇员;
(c) 清盘人或 Alvarez & Marsal 就其业务所委聘的任何代理或第三方服务供货商,例如:
(i) 行政服务供货商,包括人力资源、薪资、邮件或快递服务,或办公室及商业用品;
(ii) 电信、IT、云端服务及软件供货商;及
(iii) 网站及数据分析与处理服务商。
(d) 财务、法律、税务、会计及其他专业顾问;或
(e) 在所有相关司法管辖区可能进行的法律诉讼过程中或考虑法律诉讼过程中的任何执法机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合适机构或其他第三方。
(统称为「获准承让人」)。
5.3 获准承让人仅可将贵方的个人资料用于上文第4段所述目的,除非作其他用途之前已知会贵方并获得贵方的同意。
5.4 我方向其转移贵方的个人资料的若干人士可能位于香港境外地区,该等地区可能未有与香港大体上相似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律,而此可能意味着贵方的个人资料未必得到与香港相同或相若程度的保护。
6. 查阅及更正权
6.1 除非我方获豁免遵守查阅资料要求,否则贵方有权要求我方提供所持有贵方个人资料的副本。
6.2 在我方履行贵方的查阅资料要求后,贵方有权要求我方对贵方认为不准确的任何个人资料进行必要的更正。若我方认为个人资料准确,而贵方的意见表达或建议更正不准确,我方或会拒绝更正个人资料要求。
6.3 我方保留收取合理费用以处理任何个人资料查阅或更正要求的权利。
7. 联络我方
贵方如对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有任何要求或查询,请电邮至 Infoshareeverest@alvarezandmarsal.com 与中国恒大集团联络。
使用条款与免责声明
1. 背景
1.1 本网站(「本网站」)由中国恒大集团(清盘中)(「中国恒大集团」)运营。
1.2 于2024年1月29日,Edward Simon Middleton 及黄咏诗(「清盘人」)获香港高等法院委任为中国恒大集团的共同及各别清盘人。清盘人负责管理中国恒大集团的事务、业务及财产,包括提供本网站。
1.3 清盘人由 Alvarez & Marsal Asia Limited (「A&MA」)支持其履行有关中国恒大集团的所有法定、法律或监管职责。
1.4 贵方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包括从本网站下载任何资料),即表示贵方同意遵守此等条款及条件(「本条款」)并受其约束。
1.5 于本条款中,「我方」及「我方的」指中国恒大集团。
1.6 若贵方代表任何实体订立本条款,即表示贵方拥有对该实体具有约束力的合法授权。
2. 接纳条款及条件
2.1 贵方访问及使用本网站即表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条款的约束。若贵方继续使用本网站,我方将视之为贵方接受此条款。我方建议贵方打印本条款以供日后参考。
2.2 若贵方拟透过本网站向我方提交或上传文件、资料或其他内容,则贵方必须先行明确同意本条款,否则贵方将不获允许透过本网站向我方提交或上传文件、资料或其他内容。
2.3 若贵方不同意本条款或本网站的任何修订,贵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本网站。
2.4 在我方认为必要或适当的情况下,我方保留拒绝贵方访问本网站的权利。
2.5 我方可不时全权决定修订本条款,而毋须知会贵方,也不对贵方承担任何责任。若贵方在本条款修订后继续使用本网站,即表示贵方同意受该等修订约束。我方建议贵方定期查阅本条款,以便随时了解有关贵方使用本网站的适用条款。
3. 可接受用途
3.1 贵方不得(「禁止行为」):
(a) 以任何方式使用本网站,或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或可能导致本网站受到损害,或损害本网站的效能、可用性或存取性;
(b) 以任何不合法、非法、欺诈或有害的方式使用本网站,或用于任何不合法、非法、欺诈或有害的目的或活动;
(c) 使用本网站复制、储存、寄存、传输、发送、使用、发布或散布任何包含(或链接至)间谍软件、计算机病毒、特洛伊木马、蠕虫病毒、键盘记录器、rootkit 或其他恶意计算机软件的任何资料;
(d) 未经我方明确书面同意,在本网站上或与本网站相关的地方进行任何系统化或自动化的资料收集活动(包括资料搜刮、资料挖掘、资料提取或资料收集);
(e) 使用任何机器人、网络蜘蛛或其他自动化方式访问或以其他方式与本网站互动;
(f) 未经相关资料当事人明确书面同意,将从本网站收集的资料用于任何直接促销活动(包括电邮促销、短信促销、电话促销或直接邮寄);
(g) 使用从本网站收集的资料联络个人、公司或其他个人或实体,除非任何该等用户已同意相关资料用途;
(h) 使用或指示本网站与任何设备互动,除非贵方被明确授权;
(i) 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任何基础设施发起、传播、参与、指导或试图进行任何攻击、入侵,或向任何设备(无论是否为我方所有)发送带宽饱和、恶意或具潜在破坏性的网络讯息;
(j) 直接或间接复制、发布、修改、翻译、反编译、反汇编、倒序制或以其他方式尝试从本网站中获取或存取结构或原始码(不论为了创造原始码的衍生作品或其他目的);
(k) 透过私人计算机网络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网站;
(l) 以任何方式编辑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任何内容或从本网站打印或复制的任何资料的纸本或数字复本;或
(m) 以任何适用于本网站用途的法律或法规禁止的方式使用本网站。
3.2 贵方确认,就贵方进行或允许的任何禁止行为所引致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害、损失、责任、成本或费用,贵方将承担对我方的责任。
3.3 贵方承诺,一旦发现任何人士进行任何禁止行为,贵方将于合理可行情况下尽快以电邮(Infoshareeverest@alvarezandmarsal.com)方式通知我方。对于我方基于贵方所提供相关信息而可能进行的任何调查,贵方将向我方提供合理的协助。
3.4 贵方必须遵守且自行负责确保贵方在使用本网站时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无论是基于贵方居住的国家、贵方访问本网站的地点或其他原因。
4. 网站链接
4.1 本网站可能包含其他网站的链接,仅供贵方参考。从本网站链接至其他网站和资源不应被诠释为,亦非我方对有关链接网站或资源,或贵方从中获得的任何信息的推荐或认可。我方无权或无法控制本网站所链接或提及的其他网站或资源的内容。
4.2 未经我方明确的书面同意,贵方不得将本网站链接至任何其他网站。此外,如果我方与贵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联系、批准或认可,贵方不得暗示与我方有任何形式的联系、批准或认可,以建立网络链接。贵方链接本网站必须在各方面符合我方对可接受用途及禁止行为的要求(见上文第 3 段)。我方保留撤回链接许可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5. 个人资料
贵方可透过此链接https://evergrandeliquidation.com/sc-personal-information-collection-statement/查阅我方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该声明构成贵方访问及使用本网站的本条款的一部分。
6. 知识产权
6.1 本网站的程序代码、结构和内容均受知识产权保护。
6.2 若贵方在使用本网站的过程中在本网站上发布内容或上载文件、资料或其他内容(「用户内容」),则贵方向中国恒大集团及清盘人授予非专用及可分授的特许权,藉以将用户内容用作以下用途﹕
(a) 清盘人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 32 章)及《公司(清盘)规则》(第 32H 章)履行其职责;及
(b) 因清盘人的职位及职能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所有其他法定、法律或监管职责及义务,或所有适用法律下的行政、专业及营运目的(「用户内容特许权」)
6.3 我方是我方在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和材料有关的所有知识产权(「中国恒大集团知识产权」)的拥有人或特许持有人。该等作品受世界各地的适用法律及条约保护。我方保留所有该等权利。贵方只可根据本条款使用本网站及本网站的所有内容。
6.4 除用户内容特许权及中国恒大集团知识产权外,贵方保留贵方在本网站发布或上载的内容及材料的所有权及其他权利(如有)。
6.5 未经我方事先明确书面同意,贵方不得使用我方的商标。
7. 免责声明
7.1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之用,不应视为法律、财务或其他专业建议。
7.2 对于在本网站上发布、提供或透过访问本网站获取的任何内容,我方不对其准确性、对特定用途的适用性、非侵权性、可靠性、安全性、及时性或不含计算机病毒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7.3 对于本网站所提供的任何信息的任何错误、遗漏、错误陈述或失实陈述(无论明示或暗示),我方概不负责。
7.4 我方不保证本网站永远可用或不中断。我方可能会基于营运或其他相关原因停止、暂停、撤销或限制本网站全部或任何部分的可用性。在本网站中断、暂停、撤销或更改时,贵方无权获得任何赔偿或其他付款。
7.5 本网站可能包含第三方提供的资料。为方便访问由第三方提供或透过第三方提供的信息,本网站可能会透过其网页提供外部网站的链接。我方并未核准或认可第三方在本网站或链接至本网站的任何外部网站所提供的资料。提供任何此类资料或外部网站链接,并不构成我方与任何有关第三方或外部网站有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系。在本网站上提供或协助提供由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或外部网站链接,并不构成我方同意或不反对任何此类资料或外部网站内容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陈述或保证。
7.6 我方保留随时自行决定省略、暂停或编辑本网站所有信息的权利,而毋须给予任何理由或事先通知。贵方有责任自行评估本网站上的所有信息,并应在依据相关信息行事之前,透过参考原始出版物等方式核实相关信息,并寻求独立建议。
7.7 本网站的英文、繁体中文及简体中文版本如有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7.8 对于因使用、滥用或依赖以下各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毁坏或损害(包括相应而生的损失、毁坏或损害),我方概不承担法律责任、义务或其他任何责任:
(a) 本网站提供或交付的信息,或无法使用本网站;
(b) 透过本网站提供的电子服务;
(c) 第三方在本网站上提供的任何资料内容;
(d) 透过本网站可访问的任何外部网站的内容,或无法使用任何外部网站;或
(e) 本网站提供的繁体中文版或简体中文版。
8. 责任
8.1 根据第 8.8 条款段落,我方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拒绝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会就贵方或任何其他人士基于下列原因而蒙受的损失负责﹕
(a) 第三方内容或用户内容;
(b) 我方的内容,尤其是我方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当前状态;
(c) 依赖本条款或本网站所包含或提供的信息或功能;
(d) 无法访问本网站或其任何部分,或访问随时中断或部分中断,或功能有误;及
(e) 我方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任何义务,无论我方有否事先通知,如果且仅限于因我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任何情况而造成,包括电讯故障、电力供应故障、恐怖主义活动、燃料中断、恶劣天气、计算机故障、供货商未能满足交付要求、工业纠纷以及人员因病或因伤缺勤,履行受此影响的任何义务所需时间将相应延长。
8.2 对于因本条款而引致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利润损失、商机损失、商誉损失、预期存款或利益损失,或任何类型的间接、特殊或衍生性损失,即使该损失或损害是可合理预见的,或相关方已知晓该损失或损害发生的可能性,我方均不会对贵方承担责任(无论出于合约、侵权行为(包括疏忽)、违反法定义务或其他原因)。
8.3 本条款项下直接或间接产生的责任,或本条款未明确排除的责任,我方承担的责任上限为 1,000美元。
8.4 任何一方就违反合约、侵权行为(包括疏忽)、违反法定义务或其他因本条款而引致或与之相关的索偿,必须在声称造成损失或费用的作为或涉嫌疏忽发生后一年内提出。
8.5 除法律不能排除或限制的索偿外,贵方个人不得向我方的任何员工、行政人员、顾问或其他代表(包括清盘人及A&MA、A&MA所有附属公司、A&MA所有控股公司以及所有该等控股公司的所有附属公司(统称 「Alvarez & Marsal」))以及Alvarez & Marsal参与履行相关义务的所有行政人员及雇员(统称 「A&M人员」)提出因本条款而引致或与之相关的索偿。
8.6 我方对贵方承担的责任金额将扣除贵方结欠我方的任何债务或责任。
8.7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排除所有陈述或保证(无论属合约性或非合约性)以及成文法、普通法、惯例、贸易习惯、交易过程或其他方式隐含的所有保证、条件、条款、承诺及义务(包括隐含的质量满意、与说明相符及合理适用性的承诺)。
8.8 本条款中的免责事项及责任限制不影响我方以下责任:
(a) 因我方疏忽而导致的死亡或人身伤害;
(b) 因欺诈或罔顾专业而造成的责任;或
(c) 任何相关索偿所属司法管辖区不能排除或限制的任何其他责任,包括规限我方在香港限制责任的权利。
8.9 上述条文详尽无遗地列出因本条款而引致或与之相关的每一方或任何第三方针对任何一方的金钱损害赔偿补救措施。
9. 弥偿
9.1 对于受偿方出于下列原因或与之相关的原因而可能蒙受或招致的任何性质的所有索偿、费用及损失,贵方应按要求对受偿方作出全额弥偿,并对受偿方保持全额弥偿:
(a) 贵方严重违反本条款的规定;
(b) 任何欺诈、疏忽、不当行为或罔顾贵方在本条款下或与之相关的义务;
(c) 在任何方面不正确、不完整或具误导性的任何用户内容;及
(d) 贵方对本网站的使用。
9.2 我方将有权向贵方追讨我方因弥偿申索而合理产生的所有实付费用,且所有此类费用应按要求支付。
10. 贵方的违规
10.1 在不影响我方在本条款下的其他权利的情况下,若贵方以任何方式违反本条款,或者我方合理地怀疑贵方以任何方式违反本条款,我方可以﹕
(a) 向贵方发出一次或多次正式警告;
(b) 暂时中止贵方访问本网站;
(c) 永久禁止贵方访问本网站;
(d) 禁止使用贵方 IP 地址的计算机及设备访问本网站;
(e) 联系贵方的任何或所有互联网服务供货商,要求阻止贵方访问本网站;或
(f) 对贵方采取法律行动,无论是出于贵方违反合约或其他原因。
10.2 若我方暂停或禁止或封锁贵方访问本网站或本网站任何部分,贵方不得采取任何行动规避该暂停或禁止或封锁。
11. 终止及暂停
11.1 贵方可以随时停止使用本网站。
11.2 无论是否有原因亦无论是否已通知,我方均可以随时暂停提供本网站。
11.3 我方可自行决定实时暂停或终止贵方访问本网站而毋须事先通知。
12. 一般条文
12.1 贵方不得转让本条款下的任何权利。
12.2 本条款中规定的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除非明确规定)乃累加的,且不排除法律或其他规定的任何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12.3 若本条款任何条文的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受到任何适用法律的任何限制,则该条文在该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有效并可强制执行。 任何此类条文的无效性或不可强制执行性并不影响任何其他条文的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
12.4 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条款或法律规定的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构成放弃该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若我方豁免违反本条款的任何条文,亦不构成对后续违反该条文的豁免或违反任何其他条文的豁免。
12.5 本条款下各方权利的行使不受任何第三方同意的约束。
12.6 本条款以我方和贵方的利益为依归,而非为了任何第三方的利益或可由任何第三方强制执行。
13. 无第三方权利
A&M人员各自有权享有第 8.5 条及第 15.1 条的利益并可执行相关条文,犹如其为本条款的订约方。除上述规定外,本条款的条文概不赋予并非本条款一方的任何人士任何利益,亦不产生任何可依诉讼强制执行的义务。
14. 管辖法律
14.1 本条款、其主体事项及其形成(以及任何非合约纠纷或索偿)均受香港法律管辖,并根据香港法律诠释,概不考虑任何法律冲突原则。
14.2 与本条款或贵方使用本网站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偿(包括非合约纠纷或索偿)均受香港法院非专属管辖。
15. 释义
15.1 在本一般条款及条件中:
「Alvarez & Marsal」具有第 8.5 段所赋予的涵义;
「A&MA」具有第 1.3 段所赋予的涵义;
「A&M人员」具有第 8.5 段所赋予的涵义;
「中国恒大集团知识产权」具有第 6.3 段所赋予的涵义;
「中国恒大集团」、「我方的」及 「我方」指中国恒大集团(清盘中);
「受偿方」指我方及我方的所有行政人员、雇员、承包商及代表,包括清盘人、Alvarez & Marsal,以及Alvarez & Marsal所有行政人员及雇员;
「知识产权」指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设计权、版权、资料库权、商业机密及所有同等性质的权利;
「清盘人」具有第 1.2 段所赋予的涵义;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指我方就访问或使用本网站的资料当事人的隐私权及个人资料保护所发表的声明,最新版本可于https://evergrandeliquidation.com/sc-personal-information-collection-statement/ 查阅;
「禁止行为」具有第 3.1段所赋予的涵义;
「本条款」具有第 1.4 段所赋予的涵义;
「用户内容」具有第 6.2 段所赋予的涵义;
「用户内容特许权」具有第 6.2 段所赋予的涵义;
「网站」指中国恒大集团(清盘中)运营的网站https://evergrandeliquidation.com;
「网站基础设施」指我方所有促进、提供或描述本网站的系统(包括代码);及
「贵方」或「贵方的」指本网站的访客或用户。
15.2 对「段落」的提述指本条款各段落。
15.3 标题仅为方便参考而设,概不影响本条款的诠释或解释。
15.4 表示单数的词汇应包括复数,反之亦然。表示性别的词汇应包括所有性别,提及个人时,应包括个人、公司、法团、商号或合伙企业。
16. 联络我方
若贵方对本条款有任何疑问或疑虑,请透过 Infoshareeverest@alvarezandmarsal.com 联络我方。
本文件最后更新日期为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