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1.      背景

1.1 此乃中国恒大集团(清盘中)(「中国恒大集团」)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旨在知会贵方以下事项:

(a) 我方收集贵方个人资料的目的;

(b) 贵方的个人资料可能转移予何方;及

(c) 贵方可向何方提出个人资料的查阅和更正要求。

1.2 若贵方选择以访客身份透过本网站进行注册或向我方提交资料,即表示贵方同意按照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使用贵方的个人资料。

1.3 我方或会透过修改本页面修订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贵方应不时查阅本页面,以获悉我方所作出的任何改动。

1.4 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乃遵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而编制。

1.5 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的最后更新日期为2024年9月24日。

2.      资料使用者

2.1 中国恒大集团(清盘中)为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所收集、使用及处理的个人资料的资料使用者。

2.2 于2024年1月29日,Edward Simon Middleton 及黄咏诗(「清盘人」)获香港高等法院委任为中国恒大集团的共同及各别清盘人。

2.3 清盘人负责管理中国恒大集团的事务、业务及财产,包括根据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收集、使用及处理个人资料。

3.      收集

3.1 当贵方向本网站提交资料时,我方可能会收集、持有、处理、转移及使用下列类型的个人资料:

(a) 法定姓名(选择性);

(b) 电邮地址(选择性);

(c) 电话号码(选择性);

(d) 与中国恒大集团的联系(选择性);

(e) 贵方就中国恒大集团事务提供的讯息*;及

(f) 贵方就中国恒大集团事务提供的文件(选择性)。

* 强制性个人资料

3.2 若贵方未有向我方提供强制性个人资料,则贵方可能无法透过本网站进行注册或提交资料,而我方亦可能无法与贵方沟通或响应贵方。

4.      目的

我方可能为以下任何目的而收集、持有、处理、转移及使用贵方的个人资料:

(a) 清盘人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 32 章)及《公司(清盘)规则》(第 32H章)履行其职责,以及根据所有适用法律履行因清盘人的职位及职能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其他法定、法律或监管职责;

(b) 遵守并履行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发出的任何命令或指示;

(c) 与贵方及其他相关资料当事人沟通;

(d) 向执法机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及合适的公职机构提供参考或报告,或响应其请求;

(e) 用于案件管理;

(f) 接收与中国恒大集团有关的资料及文件,以及调查该等事宜;

(g) 提供合理合法的资料予拥有合法权益的各方,包括在所有相关司法管辖区可能进行的法律诉讼过程中或考虑法律诉讼过程中的执法机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及合适机构;

(h) 防止或侦测犯罪或诈欺;

(i) 建立、行使或维护法律权利,以及提出诉讼或辩护;

(j) 寻求法律、财务、税务或其他专业建议;

(k) 遵守中国恒大集团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l) 协助维持透过本网站收集的个人资料的安全、保安及完整性;及

(m) 用于质量及风险管理。

5.      获准承让人

5.1 清盘人由安迈顾问有限公司(Alvarez & Marsal Asia Limited) (作为资料处理者) 支持其履行有关中国恒大集团的所有其他法定、法律或监管职责。

5.2 我方或会将贵方的个人资料转移至(香港境内或境外):

(a) Alvarez & Marsal Asia Limited(「A&MA」)、A&MA 所有附属公司、A&MA 所有控股公司以及所有该等控股公司的所有附属公司(统称 「Alvarez & Marsal」),以及 Alvarez & Marsal 的所有行政人员及雇员;

(b) 任何由 Alvarez & Marsal 控制的其他商业实体,以及其行政人员及雇员;

(c) 清盘人或 Alvarez & Marsal 就其业务所委聘的任何代理或第三方服务供货商,例如:

(i) 行政服务供货商,包括人力资源、薪资、邮件或快递服务,或办公室及商业用品;

(ii) 电信、IT、云端服务及软件供货商;及

(iii) 网站及数据分析与处理服务商。

(d) 财务、法律、税务、会计及其他专业顾问;或

(e) 在所有相关司法管辖区可能进行的法律诉讼过程中或考虑法律诉讼过程中的任何执法机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合适机构或其他第三方。

(统称为「获准承让人」)。

5.3 获准承让人仅可将贵方的个人资料用于上文第4段所述目的,除非作其他用途之前已知会贵方并获得贵方的同意。

5.4 我方向其转移贵方的个人资料的若干人士可能位于香港境外地区,该等地区可能未有与香港大体上相似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律,而此可能意味着贵方的个人资料未必得到与香港相同或相若程度的保护。

6.      查阅及更正权

6.1 除非我方获豁免遵守查阅资料要求,否则贵方有权要求我方提供所持有贵方个人资料的副本。

6.2 在我方履行贵方的查阅资料要求后,贵方有权要求我方对贵方认为不准确的任何个人资料进行必要的更正。若我方认为个人资料准确,而贵方的意见表达或建议更正不准确,我方或会拒绝更正个人资料要求。

6.3 我方保留收取合理费用以处理任何个人资料查阅或更正要求的权利。

7.      联络我方

贵方如对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有任何要求或查询,请电邮至 Infoshareeverest@alvarezandmarsal.com 与中国恒大集团联络。